中共宁波市委决定
近日,中共宁波市委出台决定,在全市开展向王飞耀同志学习活动,并追授王飞耀同志“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
决定指出,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开展以来,各地各单位涌现出一批践行“四讲四有”标准的好党员好干部,许功茂、胡建江、王飞耀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。他们信念坚定、勤勉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情系群众,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楷模。
许功茂,1958年10月出生,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10年担任龙观乡龙谷村党支部书记,曾获“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”“浙江省万名好党员”等称号。胡建江,1983年12月出生,2006年11月参加工作,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系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。
王飞耀,1970年3月出生,1990年12月参加工作,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生前系宁波北仑岩东水务有限公司泵站管网分公司副经理。2017年4月28日,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,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,不幸因公去世,年仅47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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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始终以忘我的精神,全身心扑在工作上,仅近两年就带领同事检测了180公里管道,排查出2000多个地下管网破损点。他几乎天天在一线、时时在现场,加班加点、连续作战,台风“莫兰蒂”期间,曾连续奋战三天三夜,仅休息了3个小时。他热忱服务,无论分内分外、上班下班,只要和污水治理有关,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。他业务精湛,对区内620余公里的地下管网情况烂熟于心,是北仑名副其实的管网专家和“五水共治”战线首屈一指的业务骨干。
决定指出,许功茂、胡建江、王飞耀同志是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,是基层一线党员中的优秀代表,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。为表彰先进、弘扬正气,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对标争先、见贤思齐,齐心协力推动省、市党代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,市委决定,追授王飞耀同志“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并在全市开展向许功茂、胡建江、王飞耀同志学习活动。
市委号召,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锋模范为镜,向先进典型看齐,深学、细照、笃行。学习他们信念坚定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,把忠诚于党与忠于职守统一起来,把理想信念体现在爱岗敬业的自觉行动上,时时刻刻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学习他们恪尽职守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,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、奋发有为的状态和勤奋务实的态度,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心谋事、实干创业。学习他们敢于担当、冲锋在前的奋斗精神,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,困难面前百折不挠,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昂扬锐气。学习他们心系群众、服务群众的公仆情怀,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,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。
决定强调,当前,全市正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许功茂、胡建江、王飞耀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通过中心组学习、组织生活会、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,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,弘扬优良作风,争创一流业绩,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、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实际成效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(北仑发布编辑,来源:宁波日报、宁波广电集团、北仑新区时刊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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